1.反映问题的方式:在公示期限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,向我局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;
2.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反对借机诽谤诬告;
3.公示时间:2025年11月5日至11月12日,共5个工作日;
4.公示联系方式:台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,地址: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西路300号,邮编:318000,联系电话:88511395。
https://zcps.rlsbt.zj.gov.cn/028/client/index6page2.jsp?column1=8ad500539a2824a9019a438c9e36510e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