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将评审对象有关情况予以公示:
一、在公示期限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,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。
二、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,反对借机诽谤诬告。
三、申报人员对自身的公示情况存有异议的,可通过联系电话进行反映,并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。
四、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,自2025-10-10至2025-10-15。
五、联系部门及方式:金华市科学技术局;联系电话: 0579-82469793。
| # | 姓名 | 工作单位 | 最高学历 | 现从事专业 | 申报职称 | 申报方式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1 | 金挺 | 金华市中心医院 | 研究生 | 生物学研究 | 助理研究员(中级) | 正常申报 |
| 2 | 郑诗怡 | 金华市中心医院 | 研究生 | 生物学研究 | 助理研究员(中级) | 正常申报 |
| 3 | 倪瑜琦 | 金华市中心医院 | 研究生 | 基础医学研究 | 助理研究员(中级) | 正常申报 |
| 4 | 胡雨晴 | 金华市中心医院 | 研究生 | 基础医学研究 | 助理研究员(中级) | 正常申报 |
| 5 | 冯纪胜 | 金华市科技信息研究院 | 大学本科 | 科技咨询与科技推广 | 助理研究员(中级) | 转(兼)评 |
联系方式
电话:0571-5630-8680
地址:杭州市上城区九和中心A幢9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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