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将评审对象有关情况予以公示:
一、在公示期限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,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。
二、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,反对借机诽谤诬告。
三、申报人员对自身的公示情况存有异议的,可通过联系电话进行反映,并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。
四、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,自2025-10-11至2025-10-17。
五、联系部门及方式: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;联系电话:0570-7021948。
| # | 姓名 | 工作单位 | 最高学历 | 现从事专业 | 申报职称 | 申报方式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1 | 张宁 | 龙游龙丘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| 大学本科 | 城乡规划 | 助理工程师(助理级) | 正常申报 |
| 2 | 姜进 | 龙游龙丘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| 大学本科 | 城乡规划 | 助理工程师(助理级) | 正常申报 |
| 3 | 汪欣贇 | 龙游龙丘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| 研究生 | 城乡规划 | 助理工程师(助理级) | 正常申报 |
| 4 | 姚梦园 | 龙游龙丘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| 研究生 | 城乡规划 | 助理工程师(助理级) | 正常申报 |
联系方式
电话:0571-5630-8680
地址:杭州市上城区九和中心A幢9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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